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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量: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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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2日    

(本文有删减)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认真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50%以上,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力争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摸清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底数。以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七大领域为重点,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为方向,对标各行业先进标准、先进水平,开展前期项目摸底谋划工作,着力加强项目储备,分领域建立项目清单,指导各盟市做好项目储备。

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含煤矿、非煤矿设备及电力电网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方案。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对标行业标准引导企业更新设备和实施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做到“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一链一策、一园一策”,深入分析评估各行业更新改造的直接效益和带动效应。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装备、智能装备,以设备更新带动产业升级。抢抓政策机遇、市场机遇,支持自治区永磁电机、风电光伏、农牧业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及家电制造业、汽车拆解业在设备更新改造中加快发展,鼓励推动首台套、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参与到设备和产品更新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行动中,实现产品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合自治区实际推动煤矿设备、电力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加快数据中心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老旧设备改造,大力推进新型智算设备部署。

3.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加大对住宅电梯、供排水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普查和更新改造力度。坚持安全为要,对超期服役达到强制性淘汰标准的设备坚决淘汰更新,做好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强化对燃气管道等风险点的监测,通过对物联网、智能感应等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坚持民生为重,结合小区建设、温暖工程等要求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

4.加快交通运输设备、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制定交通运输设备更新专项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充电桩补贴政策。推动充电桩建设,助力新能源公交和出租汽车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报废更新进行补贴。

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分别制定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专项方案。以实习实训实验设备、产教融合基地、交叉学科急需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卡脖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领域为重点方向,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按规定淘汰更新,确保运行安全。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制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推动国三及以下标准汽车报废并支持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围绕交易、上牌、出口、维修等汽车消费全生命周期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自治区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行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优惠。推动家装消费焕新,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模式支持居民住房装修,实施家装厨卫更新工程,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承接转移发展循环利用产业。自治区有关部门会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相关盟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探索内蒙古—北京对口合作发展新模式,培育引进相关企业,推动自治区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2.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供销社网络体系优势,加强前端回收和后端市场的有效连接。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回收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循环利用链条,形成良性循环。

3.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行“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优化现场办事流程,简化业务手续,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交易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相关盟市风电光伏等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在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高值利用等方面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强政策解读宣介,促进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围绕自治区1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结合自治区产业转型实际,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形成循环利用反哺效应。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落实好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标准提升专项方案。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组织开展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风电光伏设备管理、回收利用等标准研制,为国家相关标准体系提供有益补充。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编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硅、稀土、钢铁等产品,研制碳足迹核算标准。围绕农畜产品,研制产品碳标签核算标准。加大绿色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蒙”字标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力度。

3.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研制。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应用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积极申请参加再生资源回收国家标准的研制。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铜产业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研制。

4.加强国际国内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发挥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作用,收集和分析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科技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开展标准比对分析,深化标准联通。支持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等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建立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谋划项目要统筹、争取项目要统筹、抢抓市场要统筹、规范标准要统筹、资金使用要统筹。统筹整合生产、销售企业和金融平台资源,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卡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确保政策到位、任务到位、协同到位、项目到位。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研究制定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结构性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使真金白银直达经营主体,优惠实惠落到千家万户。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强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联动,采取刚性引进、“揭榜”柔性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内优势专家团队,聚焦氢能、新型储能、稀土新材料等领域,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重大项目组织方式和“创新联合体”技术攻关协同机制,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研攻关,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承接前沿技术验证示范任务,做好创新成果跟进服务和产业孵化落地。鼓励促进各种新技术竞争成长,努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报道。要注重与展会、“消费促进年”活动等相结合,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推介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良好氛围。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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